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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,要不先不要关门,轻轻和上,要是我一定冲下楼抓住那女的,让她留下几百钱也好,要不揪住问个为何也好?白白让她跑了.................

天下什么人都有,什么怪事都在发生...........
顺其自然,凡事努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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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广州救助站这种做法我不赞同!这种所谓的“杀鸡儆猴”只能让我们这些会去爱护它们、会去救助它们的人感到心痛感到痛心;对于天下普罗大众,特别是对于会丢弃会像垃圾一样说扔就扔了它们的人来说,不过如此罢了,没有什么大不了的,“你们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呗”,既然会放弃它们了也不会计较它们的死活了,可怜的是这宗事件的牺牲品,那可爱又无辜的狗狗,这种做法欠妥当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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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烈批评楼主,“女色”面前败了阵脚...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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